山东临沂从事汽车贴膜业务的“临沂新理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近日被理想汽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索赔共计120万元。
7月21日,该店老板朱裕昊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小名就叫“理想”,而汽车贴膜店从2012年刚成立时就叫“理想汽车装饰”,如今叫“理想汽车贴膜工厂”,一直以来沿用的都是“理想”,“我们家是做贴膜的,实在想不明白怎么就给他造成了100多万的损失?”
▲朱裕昊的“理想汽车贴膜工厂”
同日,理想汽车方面表示,目前该案件正提交法院走审理流程,“相信法院会在查证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允判决。”
律师认为,若商标使用在先,需要提供证明包括在当地已有一定影响力。实践中,法院如判定朱先生有权继续使用的同时,可能会要求朱先生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以保护注册方的合法利益。
商标纠纷:
一汽车贴膜店被索赔120万
理想汽车:法院正审理
据朱裕昊介绍,今年6月,他的手机收到一封诉讼文书短信。此后他又收到一封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方为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想。
根据该民事起诉状,朱裕昊名下公司名称中的“理想”二字,系原告第30727125号“理想”注册商标,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在店面门头、店内装潢及短视频平台上继续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企业标识,更改企业名称,且更改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理想”文字。此外,被告需在当地媒体登报道歉30天,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费用20万元(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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